转:某人批评老板

2008-07-23 18:18:13


转载的目的本意不是因为同意本文,是作者的言辞太过~~~~~

大家可以去PK之



陈一舟:你丫就不能堂堂正正的做人吗?

1、我多次说过自己对待抄袭的态度:
作为一个产品设计从业者,面对“抄袭”应该有自己的“态度”,这是基本的职业素养。
我无权也无力辱骂那些丧心病狂的抄袭者,但我会拒绝使用,拒绝对这种产品的任何推广,并尽可能的抵制他们。更希望原创者们能有自己高质量的设计,让抄袭者看到“不丧 心病狂的抄袭,一样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”。

2、所以,除了研究和看一些不得不看的信息,我坚决抵制校内、海内。

3、facebook状告抄袭者这件事情,虽然是自己炒作。但你们丫本来就是毫无廉耻的抄袭别人,被人家炒作一把也是应该。
被你们丫的无耻抄袭,还不兴人家显摆一下?

4、就facebook状告抄袭这件事情,校内刚开始说“简单模仿达不到现在高度”,意思是“我根本不是简单的抄抄,我是边抄边改 ”。
这种说法还勉强说的过去,虽然有意回避了自己在界面上毫无廉耻的直接拷贝抄袭,但起码还是没有否认自己抄了。
毕竟,很多中国的站长都错误的认为:“界面设计是最不值得关注的部分,抄袭是成本最低、最有效的方法。”

5、刚才看到陈一舟说“我不怕Facebook起诉,如果Facebook起诉我,那我就陪他打官司呗。Facebook有些因素也模仿了校内网。比如社区+IM的模式我们就比Facebook早做了一年”。

这话说的真他娘的不要脸,俨然一副“facebook作IM是抄袭他校内网”的嘴脸。
丫就不知道去看看人家的IM做法,再看看他自己校内网那个“IM”是什么狗屎玩意儿。

6、当年,别人说百度抄袭google时,刘建国曾说“Google抄袭了百度,google的搜索结果以前不是在新窗口的打开,是百度这样做了,Google才这么做的”(大意,懒得去找原话)。
当时,我认为刘建国挺不要脸的。因为,可以肯定,Google不是因为百度作了才改的。

7、现在,我觉得刘建国脸皮挺薄的。因为有陈一舟这个更不要脸的人在。

8、
其实,陈一舟一直是在打着“中国facebook”的羊皮招摇撞骗,包括找投资的时候也大叫“你们错过了中国的googe、中国的ebay,难道还能错过中国的facebook?!”
其实,陈一舟挺希望facebook去告他,这样丫就能更正经八百的举着“中国facebook”的招牌继续招摇撞骗了。
其实,我真的不知道,人怎么能不要脸到如此程度。

陈一舟:你丫就不能堂堂正正的做人吗?当杀手也就算了(收购一个杀死一个),别这么不要脸好吗?

还好,我不认识这个人。